被保險人全殘,終身型附約繼續有效

為了嘉惠客戶,使客戶更具保障,宏利人壽自2000年起提供當被保險人因完全殘廢,致使主契約效力終止時,如繼續繳交原「防癌保險附約」、「醫療終身保險附約」及「全方位醫療終身保險附約」等三項附約的保費,則此三項附約將繼續有效。如此一來,當真正發生全殘事故時,相關的癌症或醫療將繼續有保障,不會因被保險人的全殘事故而迫使附約保障跟著主約的終止而消滅。

版權所有© 英屬百慕達商宏利人壽保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
最佳瀏覽狀態IE 5.5 與Netscape 6.1以上.螢幕解析800×600

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:0800-008838
電話:(02) 2757-5888  傳真:(02) 2757-2888
地址:110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89 號 2 樓(一號交易廣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