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期繳付保險費,維護契約繼續有效,使您的家庭及個人得到保障。愈是經濟困頓時,愈需要保險的保障,千萬不要因為繳不出保費而導致保單停效。
一 變更繳別:
例如年繳改月繳,將可減輕每期的保費負擔。
二 讓保單自動墊繳,日後再還款:
當保單繳費累積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,若續期保險費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,保險公司即以保險契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按期轉出,為保戶自動墊繳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,使其契約繼續有效。一般而言,保戶投保填寫要保書時,即需於要保書中勾選是否接受保險公司提供保費自動墊繳的服務。
三 降低保額或取消附約
四 契約轉換:
申請由較高保費之險種(儲蓄型)轉換為較低保費之險種(保障型)。
五 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:
當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,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,向保險公司申請改為同類保險的「減額繳清保險」。要保人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後,不必再繳保險費,本契約繼續有效。其給付條件與原契約同,但保險金額以減額繳清保險金額為準。
六 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:
當保險費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,要保人得以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數額作為一次繳清的躉繳保險費,向保險公司申請改為「展期定期保險」。要保人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後,不必再繳保險費,本契約繼續有效至展延期間結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