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醒您,孟母三遷除了注意生活環境,別忘了通知保險公司您的新地址。
保單條款規定: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,應即以書面通知宏利人壽。要保人不做通知時,宏利人壽按所知最後住址發送的通知,視為已送達要保人。
壽險契約是一種長期性的契約,要保人在契約持續中,難免會碰到搬家,換工作等地址變更之情形,要保人應如何處置?另要保書上有「收費地址」「要保人地址」兩項,兩者之間有何差別?
簡單地說,要保書上之「收費地址」是宏利人壽在通知要保人繳交續期保費的通訊地址,因此它可以是永久的連絡住址,也可能只是一個繳費時可聯絡到要保人的暫時性通訊住址。
另要保人是與保險公司簽訂契約之人,當依據保險契約而生的許多權利義務等相關事宜,保險公司均須通知要保人,如繳交保險費、保險費催告通知、解約存證信函......等,故不論您的『收費地址』或『要保人地址』有變更時,請立即書面通知宏利人壽,以免應未收到通知而影響您的權益。